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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登記完,接下來就是準備到台灣登記囉!

台灣登記就比較沒那麼複雜,只要在韓國完成登記後:

 

1. 申請出婚姻關係證明書

2. 把婚姻關係證明書翻譯成中文,這個自己翻就可以了,非常地容易除非你看不懂

3. 把婚姻關係證明書與中文譯本,一起拿到駐韓國台北代表部驗證(韓幣34000
    元,兩天後可取件)
    駐韓國台北代表部:http://www.roc-taiwan.org/kr/post/101.html

4. 拿到台灣的戶政事務所登記
    你另外要再準備:戶口名簿正本+身分證正本+印章,還有大頭照一張因為你要換身分證
    你的另一半需要:護照還有他本人

到了戶政事務所你們只要現場填個登記申請書,你的另一半再填一份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接著把資料都交給櫃檯,等個不到30分鐘,就可以拿到全新的戶口名簿跟身份證了!更換的費用總共80元,你的身分就改變了(新身份怎麼會這麼便宜),另一半在台灣也就正式成為你合法的配偶囉!

 

在這裡呢~~~我要來修正一下網路文章大家都在出現的bug,網路上有超、多、人說去駐韓國台北代表部的時候還要取得另一半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的驗證,可是我老公去台北代表部說要到台灣結婚,代表部只替他驗證了我們的婚姻關係證明書,而且代表部說『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在台灣要登記的時候再填就可以了』,你們知道為什麼嗎?我當時太~~~想知道了,機車一騎馬上衝去戶政事務所問,得到的答案是:

另一半取用中文姓名,是要登記在你家戶口名簿跟你的身分證上用的,比方說像東南亞啊~~~阿豆仔啊~~~一些名字比較奇怪的配偶或是登記時人沒有辦法到場的(我聽到的是像外籍新娘那些台灣要登記完才能過來,所以需要仲介代勞之類),才需要取得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的驗證!像韓國人本來名字就有漢字其實是不需要的,除、非!對,凡事都有個除非,除非你另一半的名字沒有漢字、或是漢字裡有非~~~常奇怪罕見的字、或是我們台灣人沒有在用的姓氏,就需要取得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的驗證,不然你們直接在戶政事務所填聲明書就可以了,這樣大家有了解嗎?

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下載: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1842&ctNode=751&mp=1

 

所以要在台灣登記之前,你必須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就是先打電話或親自到要去登記的戶政事務所詢問登記時需要什麼資料,而且一定要問、清、楚!雖然再怎麼問應該也只有上述那幾樣,但多問真的不吃虧,你們看我只不過是問一問跟別人比就省下了不少錢,拼拼湊湊也是可以拿來補貼一點機票錢啊你們說是不是((拭淚

 

拿到新身分證以後,我真的連續好幾天不時會把它拿出來看一下,每看一次就神奇一次,明白我心路歷程的人都知道我在神奇什麼吧?只可惜我沒時間也沒心力替那長達近10年的心路歷程來作記錄,只能簡單地說,正當我身心極度疲憊,決心想要放棄一切之時,我老公就這麼好巧不巧地出現了。雖然身為女生講這種話好像有點沒矜持,但我一直覺得,他就是上帝派來解救我的天使,所以我也從不吝嗇地表現出自己真的很愛他,老在他面前說我就是個沒自尊心的笨蛋之類的。我真心祈求上帝,希望這份幸福可以持續一輩子,親愛的老公,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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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