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來~~~今天來告訴各位一個好消息,就是我們外籍配偶的名份終於可以正正當當地出現在另一半的戶籍謄本上了~~~
在台灣,身分證上、戶籍謄本上直接寫明配偶是誰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事,已婚就是已婚嘛!沒什麼好隱藏的。但韓國人...可能太喜歡給自己不必要的機會,身分證上是沒有配偶欄的,要知道一個人有沒有結婚,得看他左手無名指有沒有戴戒指,啊萬一他沒有無名指(?),就只能看戶籍謄本、家族關係證明書、或是婚姻關係證明書了。
但我們外籍配偶偏偏很衰,戶籍謄本上是沒有我們的名字的(翻桌),生個小孩報了戶口結果戶籍謄本上不是沒有媽媽就是沒有爸爸,想證明的話手續相當麻煩,還只能出現在備註上小小小小的一行,也彰顯出了韓國對外籍配偶的差別與歧視。
然而韓國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要歧視外配的意思(?),於2018年的3月20起修法,我們已經能到各區洞事務所或住民中心申請戶籍謄本的外配記載囉!前往申請時別忘了攜帶:
1. 你的外國人登錄證
2. 配偶的身分證
3. 配偶的印章
最好是叫你的配偶陪你一起去,以免你遇到機機歪歪的辦事員,像我就為了一個配偶的署名跑了兩趟差點要跑第三趟。因為填寫申請書需要配偶的署名或蓋章,沒有蓋章的話簽名必須簽『全名』。第一次因為沒有印章我只好把申請書帶回家叫老公簽名,結果老公只簽了他的姓,第二次辦事員又告訴我沒簽全名不行!當下我差點沒爆炸!你們韓國不是簽名都很隨便嗎什麼時候變得這麼認真!結果那位機歪的辦事員因為自己不會弄乾脆丟給旁邊的菜鳥弄,菜鳥果然比較有耐心也比較不機歪很順利地就幫我記載完成了!費用零元~~~
如果不是大都市,現場應該是不會有申請書的,你必須臨櫃跟辦事員要,不會寫的話辦事員也會指導你怎麼寫所以不需要擔心。申請一次即為永久,目前我是不曉得申請了實質上的好處在哪裡,但眾多前輩們是說可以省下許多麻煩,尤其是有小孩需要申請一些證明或資料時更可深切地感到其必要性。我只是單純覺得老公謄本上沒我的名字有點不爽,而且一勞永逸的事不做的人是笨蛋吧?所以~~~我們不要當笨蛋,趕快去申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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